據(jù)央視新聞客戶端報道,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當?shù)貢r間18日表示,當天8時30分左右,福島第一核電站6號機組反應堆廠房主電源停電,送冷卻水的水泵也停止運轉,大約兩分鐘后響起火警警報,工作人員注意到有煙霧出現(xiàn)。隨后,消防人員趕到現(xiàn)場,但未確認發(fā)生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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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燃料池中儲存著約1400根乏燃料棒,東電稱,核燃料已經充分冷卻,即使水泵停止運轉,也不會立即出現(xiàn)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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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高法曾判福島核事故政府無責 民眾抗議

6月17日,福島核事故災民及相關團體等聚集在日本最高法院外,對最高法院兩年前圍繞福島災民等原告方提起的4起集體訴訟,作出日本政府無需承擔賠償責任的判決結果表示抗議。
總臺記者 劉耀鴻:我現(xiàn)在所在的位置是日本最高法院前。福島核事故災民原告團體以及他們的支持者現(xiàn)在正聚集在這里,他們手舉橫幅,要求日本最高法院修正兩年前作出的認定日本政府對福島核事故不負有責任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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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者:憤怒之情難以平息,所以我們在這里抗議。之前法院判決結果是日本政府無需承擔責任,我認為這實在太荒謬了,所以今天來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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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者:如果就這樣通過判決讓日本政府不承擔責任的話,那誰都難以保證在地方的核電站未來不會發(fā)生事故,因此我們必須堅決阻止這一點,要求修正這個判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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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者:發(fā)生了福島核事故這樣嚴重的核事故,政府也沒有反省。我認為這是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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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者:我認為絕對不能排放核污染水。將核污染水排放入海是必須向全世界道歉的,但日本政府卻說核污染水沒問題,可以排放入海。我認為日本政府絕對不應該采取這樣的態(tài)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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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島核事故災民及相關團體代表已向最高法院提交請求書,并提交近3萬民眾的簽名,要求修正判決結果,判決日本政府對核事故負有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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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部海域發(fā)生9.0級地震并引發(fā)海嘯,導致福島第一核電站發(fā)生放射性物質泄漏事故。自2013年以來,在日本各地避難的福島核事故災民相繼發(fā)起集體訴訟,要求日本政府和運營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東京電力公司對核事故負責,并作出賠償。2022年6月17日,日本最高法院對其中4起集體訴訟作出判決,認為日本政府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判決結果引發(fā)福島災民及相關團體的抗議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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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統(tǒng)計,福島第一核電站核事故導致大約47萬名福島及周邊地區(qū)居民在核事故發(fā)生后幾天內被迫撤離。時至今日,仍有2.6萬多人沒能返鄉(xiāng)。

內容來源于:中國新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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